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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陆丰段:k0+000~k9+700)改扩建项目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7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陆丰段:k0+000~k9+700)改扩建项目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518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GDRR202104007
项目名称: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陆丰段:k0+000~k9+700)改扩建项目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为评估资格招标,无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 服务期 预算金额 中标评估资格单位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汕尾陆丰至深圳龙岗段(陆丰段:k0+000~k9+700)改扩建项目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两年 本项目为评估资格招标,无预算金额。 两家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2、具有价格评估机构资质或同时具有资产评估资格、房地产估价资质和土地评估资格的资质证书;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上证明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予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42820215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方式:现场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518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陆丰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龙山路17号
联系方式:0660-8512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联系方式:0660-6143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660-6143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