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陆丰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11 浏览次数: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陆丰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1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GDRR202103011项目名称:陆丰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75482.62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内容 | 单项工程名称 |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合计(人民币:元) | 工期 |
陆丰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 陆丰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 298000.00 | 575482.62 | 50个工作日 |
陆丰市人民医院桃园分院污水设施工程 | 277482.62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至谈判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谈判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7、已登记并购买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方式:现场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4月1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陆丰市人民医院地 址:陆丰市东海镇大湖山
联系方式:0660-8915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联系方式:0660-6143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电 话:0660-6143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