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陆丰市人民医院消防整改、增设配套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13 浏览次数: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陆丰市人民医院消防整改、增设配套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8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GDRR202012004项目名称:陆丰市人民医院消防整改、增设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68155.05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 单项工程名称 |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合计(人民币:元) | 工期 |
陆丰市人民医院消防整改、增设配套工程 | 陆丰市人民医院急诊楼四层消防整改工程 | ¥123080.28 | ¥468155.05 | 20日历天 |
陆丰市人民医院综合楼消防水泵房整改工程 | ¥158969.16 | |||
陆丰市人民医院消防器材配置工程 | ¥103836.02 | |||
陆丰市人民医院行政楼增设消防梯工程 | ¥82269.59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1.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1.3.提供近半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3.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3.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已购买采购文件。
3.7、按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 2020年12月1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方式:现场登记,并购买文件。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12月18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陆丰市人民医院地 址:陆丰市东海镇大湖山
联系方式:0660-8915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东省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联系方式:0660-6143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泽林)电 话:0660-6143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