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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陆丰市人民法院UPS不间断供电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10   浏览次数:

                                                                                                                            询价邀请
 
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陆丰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陆丰市人民法院UPS不间断供电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DRR202009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人民法院UPS不间断供电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58230.00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规格、技术参数 交货期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陆丰市人民法院UPS不间断供电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358230.00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或2020年3月份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2020年3月份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2020年3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电子证明打印件【内容应包含单位名称、参保(或缴费)信息、电子印章和日期等】;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没有出现以下情况:
(1)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5)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3、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询价文件。
4、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经营许可。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或2020年3月份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2020年3月份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2020年3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合法有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电子证明打印件【内容应包含单位名称、参保(或缴费)信息、电子印章和日期等】;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一式2份,报名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①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应在2020年9月11日起至2020年9月1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到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登记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7日下午14时30分。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九、询价时间:2020年9月17日下午14时30分。
十、询价地点: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20 年9月11日至 2020 年9月15日止 3 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陆丰市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东海大道东侧永昌路北侧1号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0660-890324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仁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南华路1号阳光大厦9楼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660-6143992